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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upertino无剧本 – 第六集:一个案子,两个警局,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

之前谁也没有想到,同一个报警事件,竟同时牵涉了两个警察部门。而两个部门的处理方式,却形成了如此强烈的反差!

一边,是 Santa Clara Police Department(SCPD);另一边,是 Santa Clara County Sheriff’s Office(SCC Sheriff)。

而当 SCPD 的警务记录公开后,9月2日午夜发生的事情,终于有了一个官方版本。


根据 SCPD 的记录,晚上 10:35pm 左右,警方接到报警。报警人(RP: Reporting Party)声称:插在自己家土地上的政治竞选牌被人偷走了。他要求警察紧急出警。

但从记录来看,SCPD 并没有直接把这件事当成一起已确定的盗窃案来处理,而是把它看成了一起普通的小额财产邻里纠纷。

SCPD在此展现出来的执法思路是:

警察首先保护人的安全,包括居民也包括警察自己;其次才是处理已经明确的违法行为;而对于尚未核实的事,绝不轻易选边下结论。尤其是在深夜。

于是,SCPD提出一个解决方案:若报警人希望与屋主当面沟通,警员可陪同他前往。

警察的存在,不是替他讨回牌子。不是替他认定谁偷了牌子。更不是替他要求屋主交出牌子。警察只是承担记录事实和维护治安的职责,确保双方交涉不会引发暴力升级。

这种出警方式有个专门的名词:CSB — Civil Standby。

简单来说,就是警察在场,防止双方发生冲突,但并不替任何一方解决私人纠纷。


但是,报警人拒绝接受这个方案!

他坚称自己绝不露面,一定要警方替他去敲门,替他叫屋主交出他家土地上“被偷走”的牌子。

因为在这个时间点,警方并不知道:牌子究竟属于谁?牌子究竟在哪里?是否真的发生了盗窃?

没有经过调查,他们不能把Santa Clara屋主直接当成“小偷”来对待。

因为双方没有谈拢,晚上11:31pm左右,SCPD结束了这次出警。

他们没有浪费大规模警力,没有深夜围堵,更没有把另一方直接置于犯罪嫌疑人的位置。

更重要的一点是:


作为对比,再看另一边。

根据现有记录显示,11:04pm收到报警电话后,SCC Sheriff 的警员大约在11:40pm出现在 Santa Clara 屋主的住宅前。

这就是为什么,屋主监控录像画面里,所有出现的警车都是SCC Sheriff的白色警车,而没有一辆是SCPD的黑车。

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出现了:为什么一个尚未经过核实的单方面指控,警方可以在指控方根本不出面对质的情况下,直接选择替他质询并搜查另一方的住宅?

如果一个人只要打电话告诉警方:“我的东西被邻居偷了。” 警方就可以直接派出大批警车,多名警员上门,那这对于普通居民意味着什么?

更重要的是:

当大批警察替报警人去敲门质询另一个社区居民,我们已经很难把这种场面说成是处理一场小额“邻里纠纷”。

警车、警灯、警员 — 这些本身就意味着巨大的权力差距。尤其是在深夜,说这是恐吓,并不算夸张。

至于事后,一个警察部门愿意把自己的处理过程全部曝光,摆到阳光下;另一个警察部门,却借口“仍在调查”,拒绝向公众,甚至向事件中的屋主披露相关记录。

这场规模盛大的出警,不仅跟案件等级不符,而且发生在警方未核实任何事实情况之前。难道,这就是让SCC Sheriff不敢公布任何案件细节的原因?


到这里,故事其实已经发生了变化。

两个警察部门对相同问题采取了完全不同的处理方式。

这个对比,让真正值得追问的最重要问题变成了:

当一个拥有政治资源、社会关系和经济实力的人报警时,他能获得怎样的警方响应?

而一个普通居民面对类似情况时,又会得到怎样的待遇?

此时,我们并不想指控任何一个警员,也不愿意过早下结论,是不是警局有人被“买通”。

本着尊重事实的精神,我们最想要的,就是SCC Sheriff给出完整的警务记录,让公众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?还有警察为什么决定这样做?


最后,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:

如果 Richard Lowenthal 当时向警方提供的信息(Political Signs Taken From His Yard)后来被证明并不符合事实,那么这件事应该如何处理?

如果警方其实也知道他的报警内容并不属实,公众是否拥有知情权?

警方为什么宁愿让公众产生各种猜测,破坏自己的公信力,也不愿意把任何跟Richard Lowenthal相关的事实公开?

到底是什么原因,让一个看起来并不复杂的竞选牌纠纷,变成了一场至今仍然无法完全解释的警局风波?

是程序?是权限?是调查规则?还是其他什么隐藏在幕后的东西?

看到这里,这场故事真正奇怪的地方,也许从来都不是那些竞选牌。

而是:同一个晚上,同一个报警人,同一件事情,为什么在两个警局,会得到完全不同的两种待遇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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